宁夏关于2023年全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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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8-15 13:54来源:宁夏会计信息网 各有关人员: 为了做好2023年全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论文答辩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答辩人员范围 网上申报参加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,且初审通过的人员。 二、时间安排 (一)答辩时间:8月19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8:00)。 (二)答辩抽签时间:8月19日上午8:30,由自治区财政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进行抽签,通过抽签决定答辩人员的答辩分组和答辩顺序。答辩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按通知的时间自行前往答辩现场,不能按时到会抽签,视同放弃答辩,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。 三、答辩地点 宁夏沙湖假日酒店(平罗县前进农场沙湖大道9号)。 四、答辩程序 (一)本人介绍和专家提问。 1.本人介绍:答辩人自我介绍,包括个人基本简况、主要工作业绩、论文简介等。 2.专家提问:专家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、所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答辩论文、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等对答辩人进行自由提问。 答辩时长:正高20-30分钟;副高10-15分钟。 (二)专家评委根据答辩人答辩的情况,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,记入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”并签名确认。 五、答辩要求 1. 答辩人员在候答时可查阅自备的资料,但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擅自离开。 2. 答辩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论文资料进入答辩现场。 3. 答辩时应针对评委提问,简捷、清楚回答问题,态度认真,不得与评委谈论与答辩无关的话题。 4. 答辩结束后,安静撤离答辩现场,不得在附近逗留、大声喧哗、议论,违规者取消答辩成绩。 六、联系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:0951-8553173 附件:答辩人员名单
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3年8月14日 原创声明:此篇为宁夏会计网整理编辑,部分来源于网络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宁夏会计信息网http://www.ningxiakj.com/sys-nd/143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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